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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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夫妻离婚时均会选择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夫妻离婚签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
夫妻离婚签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协议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例如协议是否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如果自愿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约定对双方是有效的,如果财产归一方是为了逃避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八条 【无效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由此可见,夫妻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协议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例如协议是否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等。假如受胁迫签订的,肯定是无效的,双方自愿,则有效。以上就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夫妻离婚签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的法律知识,若有更多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欢迎咨询南京知名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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