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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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发生是无法意料的,即使是在路上走着也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那么丈夫交通事故出世了,赔偿金是遗产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1、死亡赔偿金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是遗产。
2、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
3、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4、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交通事故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方在死者死亡后,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而不是支付给死者个人的赔偿。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如何赔?
1、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如何赔,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以及当地的具体标准而定。
2、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3、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一些赔偿的因素:
(1)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该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虽不是遗产,但具有遗产性质,可以参照遗产分配(但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配方法是:
1、赡养费赔偿:这是对死者生前赡养对象的赔偿,包括对老人和未成年人的赔偿,每项赔偿是有确切的金额的。该赔偿金应该由赡养对象按照各自的赔偿金额进行分配。
2、丧葬补助费:谁花钱办的丧事,就应该归谁。
3、死亡赔偿金: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没有明确的针对每个亲属的计算,如果需要分配,应由亲属之间协商解决。
4、误工费等:按照实际发生进行分配。
5、治疗费:谁垫付的就应该给谁。
6、财产损失费:被损失的财产原来是谁的,就应该给谁。
以上就是丈夫交通事故出世了,赔偿金是遗产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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